(一)癔症性精神障碍,又称分离性癔症,主要表现有:
1.癔症性蒙胧状态表现为患者的意识范围缩小,时空感知局限,其言行多只反映其精神创伤内容,而对外界其他事物却反应迟钝。此种状态常突然发生,历时数十分钟,然后自行中止。恢复后患者对发病经过通常不能完全回忆。
2.情绪暴发 癔症患者常在遭遇精神刺激时突然发作,哭喊吵闹、捶胸顿足,甚至撕衣毁物、碰壁撞墙,尽情发泄内心愤懑。有人劝阻或围观时症状更为剧烈。历时数十分钟后可自行缓解,事后部分遗忘。
3.癔症性遗忘并非由器质性因素引起的记忆缺失。患者单单遗忘了某一阶段的经历或某一性质的事件,而那一段经历或那一类事件对患者来说往往是创伤性的,是令患者痛苦的。
(二)癔症性躯体障碍
又称转换性癔症,主要指运动障碍和感觉障碍等转换性症状,也包括躯体、内脏障碍等躯体化症状。各种检查均不能发现神经系统和内脏器官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。其表现形式有以下几方面:
1.表现为运动障碍
(1)痉挛发作:癔症患者受到精神刺激或暗示时发生,缓慢倒地,呼之不理、全身僵直或肢体抖动,或呈角弓反张姿势。患者表情痛苦,眼角含泪,一般持续数十分钟。
(2)局部肌肉的抽动或阵挛:可表现为肢体的粗大颤动或某一群肌肉的抽动,或是声响很大的呃逆,症状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,或中间停顿片刻,不久又可持续。
(3)肢体瘫痪:可表现为单瘫、偏瘫或截瘫。伴有肌张力增强者常固定于某种姿势,被动运动时出现明显抵抗。病程持久者可能出现失用性肌萎缩。
(4)行走不能:坐时、躺时双下肢活动正常,但不能站立行走,站立时无人支撑,则缓缓倒地。
2.表现为感觉障碍
(1)感觉过敏:癔症患者对一般的声、光刺激均难以忍受,轻微的抚摸可引起剧烈疼痛。
(2)感觉缺失:表现为局部或全身的感觉缺失,缺失的感觉可为痛觉、触觉、温觉、冷觉或振动觉。缺失的范围与神经分布不一致。
(3)视觉障碍:可表现为失明、管状视野、单眼复视。
(4)听觉障碍:表现为突然失聪,或选择性耳聋,即对某一类声音辨听能力缺失。
温馨提示: 癔症属于一种常见的精神障碍,强烈的心理刺激或者精神创伤都是治病的原因。所以说,平时的自我心理调节是非常重要的,坦然地面对自己,当发现自己患上癔症之后要接受治疗,才能帮助自己尽快的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。